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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亿万元民生工程被非法转包谁来管

  据河南省郑州市市民赵建伟实名举报,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区合村并城程炉张河安置区(孔河公馆一期)工程是二七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该工程二标段由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基集团)中标(如图1)。

  

图一

  然而,该司中标后并未参与实际施工管理,而是非法整体转包给时任郑州市公安局大河分局刑侦中队指导员王某(图2为王某签字的转包合同)。

  

王某签字的转包合同

  赵建伟说,二七区程炉张河安置区一期工程二标段是个典型的非法转包工程,项目部成员全部都是从社会上临时拼凑的,河南国基集团投标时的项目经理是唐某利,唐某利仅仅在业主代表去工地检查时或者项目分部分项验收时才会去一次(如图3,工程转包协议也清楚地规定了这些情况)。

  

图三

  平时从来都不会出现在工地,更没有参与过实际上的施工管理。事实上的项目负责人是由王某的朋友高某胜担当,项目部八大员也没有一个人是河南国基集团的人,都是从社会临时拉郎配找来的,是纯粹的草台班子。这个项目部管理很混乱,甚至项目负责人因为职务侵占被判刑四年。就是这样一个混乱的典型的转包的民生工程,竟能在业主、监理、中标方和地方职能部门的层层监管下运转了三年,而无人问津。

  对此,2022年1月27日上午,记者试图电话采访河南国基集团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唐某利和负责该项目的河南国基集团第九分公司负责人支某成,然而记者数次拨打上述二负责人电话总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以短信的形式向支某成质疑河南国基集团在上述项目中非法转包民生工程一事,也无任何回应。

  记者向支某成质疑如下:一是是否确有转包一事?此协议是否为您本人亲自签署?为何要将上述民生工程转让给王某?王某与您或贵司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王某是否具有施工资质?

  二是上述工程项目部由谁组建?项目部管理人员(八大员)分别是谁?贵司是否为上述管理人员发放有工资并缴纳社保?这些人是否参与了施工管理?

  三是协议书中有从总承包决算的工程款中提取10%作为贵司的管理费?请问总承包决算的工程款是多少?贵司提成了多少?是否为1300万元左右?被提取的这1300万元管理费被谁支配?去向何方?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贵司是不知道有此法律规定?还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惜以身试法?

  对于上述情况,当天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国基集团总经理付某。付某表示他对上述工程转包一事尚不清楚,他会对上述项目了解一下。然而,截至完稿,记者也未得到河南国基集团的任何回复。

  尽管河南国基集团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但是一段被指为王某的录音颇耐人寻味:“小支(支某成)卖活(工程)给我有啥关系呀……(协议签字)字是我签的不错,他卖活必须要我签字。”

  业主单位不作为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单位需组织业主代表履行业主职责,业主代表要负责搞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随时对工地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艺和监理程序进行检查和监督。而在二七区程炉张河安置区一期工程二标段的施工过程则鲜见业主代表出现。

  赵建伟称,业主单位一般情况下都是每周去一次工地,也只有业主单位到工地检查时,国基集团的唐某利才会出现在施工现场,业主单位的检查一旦结束,唐某利也随后就会离开工地。对于工地项目部的其他八大员,业主单位从不过问。

  对此反映,业主单位郑州中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置业)一时任相关人员表示,这个项目早已经结束了,他也早已调离这个公司,而对该项目被非法转包一事却不置可否。

  据了解,中鼎置业是由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由郑州马寨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的国有企业,该两家持股企业分属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二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政府部门涉嫌失职渎职

  据反映,上述项目工程被非法转包一事,不仅代表政府履行业主职责的中鼎置业不管不问,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也心知肚明,他们对该项目非法转包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他们一度向这些部门反应过,也杳无音信。

  根据有关精神,应知未知是失职,已知未处理是渎职。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对于本辖区民生工程被非法转包一事负有失职渎职责任。

  1月27日,记者与二七区建设局办公室取得联系,该办公室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道路建设归区里,房屋建设归市里管,请记者与市住建部门联系。然而,当记者尝试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联系时发现,该局的所有电话均对外保密。

  中标企业河南国基集团该承担哪些责任

  据一建筑行业业内人士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此外,河南省住建厅也曾发布通知,对明确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黑名单,限制招投标。项目经理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被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等。

  律师:虚构借款100万元属于涉嫌诈骗

  赵建伟反映,他是这个项目的实际投资人,包括向中标方国基集团缴纳的保证金400万元也是他出的。而王某与高某胜合谋虚构了向孙某峰借款100万元的事实,最终这100万元债务落在了赵建伟的头上。

  一个被指为高某胜的录音清晰表示,那个向孙某峰借100万元的借款的事根本就不存在。而有关媒体在采访孙某峰时,孙某峰也明确表示他没有被借款一百万元。

  北京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成义对此表示,像上述以虚构借款为手段,从而故意占有100万元巨款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啥都没干的特级企业扒皮10个点

  在王某与河南国基集团签署的合同上(如图4),记者看到,河南国基集团作为甲方提成总承包决算价的10%作为管理费,其余税费由乙方承担。

  

图四

  赵建伟反映,该项目总工程款是1.3亿元,国基集团根据该协议抽点1300万元,一个连项目部都没有组建的特级建筑企业,靠一纸合同就获利1300多万元巨款,同时,他作为这个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不但没有任何投资回报,反而赔进去一千多万元,令赵建伟一直不解的是,明明是个赚钱的项目,他的投资怎么就赔钱了,这赔进去的一千多万元钱去了哪里?王某及河南国基集团可真有点吃人血馒头的味道。

  对于赵建伟的说法,记者分别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采访了河南国基集团第九分公司负责人支某成和河南国基集团总经理付某等,截止记者完稿,均未做出任何正面回应。

  来源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3167442252148915

  赵建伟表示,由于河南国基集团中标后的转包行为,导致上述项目管理混乱,导致投资人损失了一千多万元,并且项目部拖欠大量的外债,有些材料款已经拖欠五六年了。对于河南国际集团被诉转包亿万元民生工程及赵建伟的遭遇和投诉,记者将继续关注。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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