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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全资子公司被行政处罚

  近日,中国海诚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DE”)因“2·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被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55万元。该事件因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引发,引发行业关注。

  GDE成立于1953年,前身为国家轻工业部广州设计院,现为中国保利下属中轻集团所属上市公司中国海诚的全资子公司。作为花都区狮岭镇马岭村930.9K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GDE在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进驻施工现场、未审核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未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履职不到位行为,对“2·28”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

  此次处罚源于事故调查,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认定GDE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GDE被处以55万元罚款,同时需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此次事件暴露出建筑行业在项目管理、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尽管中国海诚近期在EPC合同、海外项目等领域持续拓展业务,但安全事故频发反映出企业在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方面仍需加强。作为上市公司,中国海诚需进一步强化子公司合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以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此次处罚事件也引发行业对监理单位责任边界、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的讨论。行业专家指出,此类事件频发反映出建筑行业在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方面仍需完善,需通过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中国海诚作为上市公司,其子公司安全事故不仅影响企业声誉,也可能对股价、市场信心造成冲击。此次事件提醒企业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内部管理,防范类似风险。同时,监管部门也需加强行业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安全事故频发警示企业: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中国海诚及其子公司需以此次事件为鉴,强化安全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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