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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

  记者了解到,银行业金融参与现金贷业务,多数是个大通道,坐拥“无风险收益”,为什么这样说呢?名为“助贷”,实际上就是银行之外的人或机构放贷,而且部分还要签署“抽屉协议”私下要求自然人或机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自然人与机构要100%兜底。这一模式,还是被监管机构一眼看透了,为此,在通知中专门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规制,其实就三字:请自重。

  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也就是说,与非放贷人的“联合放贷”宣告“寿终正寝”,勿念。

  针对银行外包核心业务,在其与有资质的的第三方进行合作时,不得外包授信、风控,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增信服务和兜底程度,还要“要求和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也就是说,第三方的参与度降到最低,就是流量提供商,无需风控也不要授信权限,只是踏踏实实为银行“供货”即可。

  网贷机构在自身合规备案的道路上,走得很艰难,大家纷纷寻找下一个风口,发现现金贷这个金矿后,网贷平台虽然自己不得放贷,但积极撮合,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

  本次通知告诫网贷机构,不得撮合或变形撮合不符合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各类费用;不得将客户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不得撮合银行资金与P2P网络借贷;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撮合业务等。

  对于P2P网络借贷而言,一边要面对自身整改挤压;一边要同时面对现金贷、校园贷等其他周边业务的紧缩。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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