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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县前冯村:300亩鱼塘70年合同273万欠款,还套取渔业补贴

  我们是安徽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村民,现就本村300亩集体鱼塘违规虚假承包、273万元集体资金收益流失及涉嫌套取国家渔业专项补贴的相关问题,据实向太和县有关部门反映。

  2013年8月1日,前冯村村民、冯松,与坟台镇前冯村民委员会签订违规虚假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标的物为前冯村后冯自然村东南角、距前冯村后冯自然村大约700米的老窑坑鱼塘,占地面积约300亩。合同约定承包期限自2013年8月1日至2083年7月31日,共计70年,村民朱伟、冯振、冯建、冯涛是签字证明人,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一份,每年承包金21万。

  鱼塘承包合同虽加盖有“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民委员会”公章,但存在多处明显不合规情形,无村委会干部签字确认及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无村级会议记录、无村民表决记录、村委会也未留存合同文本,公章使用流程严重违反村级公章管理规定,合同来源合法性存疑。

  

  

  依据鱼塘承包合同签订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土地、鱼塘等租赁承包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而该鱼塘承包合同约定70年承包期,明显违反国家法律强性规定,属于违法无效合同。

  自2013年合同签订至2026年,13年期间承包人冯松分文未向村集体缴纳任何鱼塘承包费用,按照鱼塘承包合同约定每年21万元承包金计算,累计拖欠村集体承包金273万元。冯松长期零成本占用300亩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直接造成村集体巨额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全体村民的集体收益权益。

  2013年10月25日,冯松注册成立太和县前锋水产养殖合作社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年10月28日,原太和县农业局向其颁发《水域滩涂养殖证》,证号为皖太和县府(淡)养证【2013】第00016号,登记养殖面积为121.455亩,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7日。

  2013年至2023年10年间,冯松每年领取国家渔业专项补贴金,但该鱼塘长期未开展规模化水产养殖、无捞捕作业记录、无成品鱼销售经营行为,完全不符合申领渔业补贴的实际生产条件。冯松涉嫌利用《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资质,以空壳养殖方式长期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涉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

  村集体资产本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不是个人“摇钱树”。冯松身为党员、原村支部委员,本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村集体利益,却违规操作“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民委员会”公章签订鱼塘超长无效承包合同、长期侵占村集体资产收益、长期拖欠承包费、涉嫌套取国家渔业补贴,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现全体前冯村村民恳请:太和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坟台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介入调查,核查冯松2013年8月1日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真实性与合法性,依法认定该70年超长合同为无效合同,彻查“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民委员会”公章违规使用、暗箱操作问题;依法依规向冯松追缴拖欠村集体13年的273万元鱼塘承包金及逾期利息;彻查冯松《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流程,核实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合规,全面核查近10年渔业补贴发放;对所有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全程公开调查、处理、资金追缴结果,并向前冯村村民公示,还村集体清白及全体村民公道。

  来源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LAVQJOLK0556HJYX.html?referFrom=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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