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观点网

手机站 | 产经观点首页 | 产经 | 观察 | 深度 | 公司 | 股市| 调查| 评论| 观点

产经观点网 > 高端访谈 > > 正文

字号:  

过去三年中 内地市场提出多项改革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次论坛议题分为四组,大家都在提出问题,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或反思意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在会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资本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但是目前中国股市这头大象的“脚镣”太重、难以“起舞”。很多与会学者都呼吁加快证券法修订,推进注册制改革,为创新性企业上市扫清障碍,建设资本市场强国。

  证券法修法与注册制改革,实际上是一体两面。无论是允许亏损企业上市,还是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投资者保护,都需要修订法律条文来给予合法性。

  过去三年中,内地市场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包括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新设战略新兴产业板、建立新三板向创业板的“转板”制度等等,都因为市场波动及改革节奏调整而或放缓或搁置。

  与此同时,香港市场的改革却迅速落地。今年以来,香港交易所先是推出创业板改革方案,紧接着又拓宽上市制度,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主板上市。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也明确表示,此次改革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让香港这个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竞争力。

  黄炜在论坛上称,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涉及证券法、期货法、公司法、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等多个部门法律。“当前,有关方面正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修改完善等工作,”他表示,这是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工作。

  不过证券法修订已大大晚于预期。2014年证券法修订工作被列入立法计划,2015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据法学界人士介绍,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其中明确了将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依照立法惯例,法律草案在二审后一般就会“基本成型”。因此,在一审之后二审之前是修法关键期,但是证券法修订却在这一关键期遭遇了A股的巨幅震荡。

  直到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对修订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二审草案没有向社会公开,在学者圈也没有公开。从内部了解来看,相对一审草案是有些‘倒退’的。”李文莉告诉记者,比如对“证券”的定义,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拓展“证券”的定义,同时也就会拓展监管范围。但是一审时建议扩大范围,二审又退回去了,态度比较保守。

  不过,比较庆幸的是,这次黄炜在发言中又重新提出,“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从证券的法律属性出发,合理拓展‘证券’范围,努力为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提供丰富的融资产品服务”。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顾功耘在论坛上就提出,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推出为一批科技企业提供了制度支撑,但是部分科技企业还是不能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行上市,说明证券法律仍不能完全适应科技企业成长的迫切需求,存在上市条件及公司治理要求较为刚性等问题。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ico热图一览

信息服务

  • 海外侨胞观礼九三阅兵:祖国强大是我们最坚强后盾
关于网站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业务合作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京ICP备0500440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