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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一个招商引资企业的血泪控诉

  我单位是南通康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疏港路10号。在如皋市长江镇吴志华书记,顾留忠镇长时期,因镇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我公司被引进于如皋港,并由政府洽谈联系场地,租金为65万元/年,始建于2013年,2014年在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备案,同年经如皋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并竣工验收合格,营业执照期限至2033年。我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累计实际投资6100余万,年产50万吨建筑石材加工,每年解决20余人的社会剩余劳动力,为如皋市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单位手续有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有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有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土地租赁协议,有营业执照。本单位为合法公司合法经营,诚恳请求领导知悉我公司所历经的经过及事实,给予本单位合法的赔偿请求。

  2017年4月9日我单位职工正在生产作业时,突然来了一批不明身份的人,他们说我们正在使用的码头是非法码头,并要求强制拆除,而且必须由他们的人来拆除。因为事发突然,我们没有任何准备,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就这样把我们唯一赖以生存的码头给强制拆除了,而且没有谈及任何赔偿(经多方打听和咨询,才知道这些来路不明的人是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的人)。事已至此,我们为了配合政府,也没有提出什么意见。政府就是政府,他们拥有绝对的权力,第2天即4月10日,长江镇综合执法局的人(没有任何人出示执法证,自己说是执法局的人,后来我们也去执法局找了所谓的领导,他们确认当天是他们的人)再次来到我们的办公及生产场所,要求我们无条件拆除康翔石料加工厂。为保护我们的财产和人生安全,当我们的工人拿起手机拍照和录像时,他们却强行抢走了我们的手机并强制删除了手机里的视频和照片(这明显是限制私权行为)。他们强制非法拆迁的理由是:中央巡视组和江苏省督察组在这里现场监督他们拆迁,我们必须无条件配合。截至目前为止,他们每天都派人到我们办公室坐着,我们对这些来路不明的人,一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二不知道他们的来意。他们就说是执法局的人。

  2017年4月9日,如皋市长江镇政府行政执法局,在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下,雇佣了社会拆卸人员,对我单位进行了强行拆除,对埋头地基用转机进行了毁损,导致公司的机械设备以及场地基础、传送带等附属设施全部被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公司基本名存实亡,导致损失惨重,无法生产经营,生活困苦不堪。为保护我们的财产和人生安全,当我们的工人拿起手机拍照和录像时,他们却强行抢走了我们的手机并强制删除了手机里的视频和照片(这明显是限制私权行为),并控制住我单位的人,过程中发生严重打人事件,我单位几名员工被打伤,同时也报警及呼叫了120救护车去医院救治。他们强制非法拆迁的理由是:中央巡视组和江苏省督察组在这里现场监督他们拆迁,我们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就直接带走。执法局的人犹如强盗般的野蛮非法行为,威胁和打骂,不顾我们生命安全的强制的非法野蛮的拆除掉我单位。

  两次强拆经过:

  1、第一次强拆:2017年4月9日我单位职工正在生产作业时,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突然来到我公司,并要求强制拆除,而且必须由他们的人来拆除。因为事发突然,我们没有任何准备,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就这样把我们唯一赖以生存的港口码头给强制拆除了,而且没有谈及任何赔偿。面对来势汹汹的执法队伍,我们也无力阻拦。政府就是政府,他们拥有绝对的权力。在第2天即4月10日,长江镇综合执法局再次来到我们的办公及生产场所,要求我们无条件拆除南通康翔建材加工厂。我们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当我们的工人拿起手机拍照和录像时,他们却强行抢走了我们的手机并强制删除了手机里的视频和照片(这明显是限制私权行为)。

  

  2、第二次强拆:长江镇人民政府在2018年1月3日带领多名政府执法人员及社会人员进行第二轮的强拆,并在此次强拆过程中野蛮执法(打人、推搡、谩骂),将我单位员工宿舍、食堂、操作间等房屋、机械设备、厂房及地基等附属设施再次强制破坏性的拆除。

  在这个持久的强拆过程中,长江镇书记顾留忠,镇长刘金城,执法局于勇建等人,多次到达我司现场巡视及检查工作。在刘金城来我司被强拆现场时,我方人员多次要求给予说法时,他回避并不予回复,和现场相关人员交谈些事情(具体不详,回避我方人员)后就快速离开现场了。

  我们赖以生存的公司,是多年来用辛苦的血汗钱慢慢积累拼凑建成的,是我们全家人的心血。在2017年4月份被政府强拆后,公司面临倒闭及债务,我们面临着很多艰巨的现实问题,无法生存。从2017年4月被强拆开始至今,这两次被强拆时间间隔近8个月,我们苦守着名存实亡的公司,多次到政府讨要说法,政府依然没有任何说法,对我们不管不问。

  我单位现在实名抗议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非法拆迁行为,具体如下:

  一:长江镇综合执法局在没有任何政府批文、政府拆迁公告和公示的情况下就下令强拆,请问,这种行为程序合法吗?行为本身合法吗?执法局难道不懂法吗?既然是执法,为何不出示执法证?既然要求阳光执法,那为何要抢相对人的手机呢?请问这些人也是“临时工”吗?难道他们的行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外?这个综合执法局还是如皋市人民政府的综合执法局吗?

  二:即使是合法拆迁,那为何不事先告知相对人?为何不对相对人的财产进行事先评估?为何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难道江苏省没有拆迁补偿办法?难道如皋市人民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

  三:请问:中央巡视组和江苏省督察组是综合执法局拿来吓唬老百姓的机构吗?口口声声说着,不配合就带走(拘留还是坐牢?)

  我们向政府申请为我们做主,举报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非法拆迁是迫于无奈,我们与国家机器相比毕竟是弱势,恳请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立即介入此次事件的调查!及时制止这种非法拆迁行为,避免这些无视法律的人给政府抹黑、给人民带来伤害。如是政府合法拆迁,我们将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我们单位将保留继续向上级机关举报的权力,并保留相关执法人员的语音材料。

  恳求各政府领导能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主,也是我们辛苦的血汗钱,都是一分一分累积起来的,现在如皋市长江镇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我公司,就是对我公司权力的严重侵犯,恳求各政府领导能主持正义,能给予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及财产的保护。跪求各级政府领导给予关注及保护。恳请领导帮助解决。

  说明人:南通康翔建材有限公司

  后续1、南通康翔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南通海安法院开庭,2017年12月18日下午审理此案件的3位法官走访了我们同时起诉的三家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江苏高级法院判决,历时达3年之久,期间我们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上诉(达40次之多),我们通过法律历经海安县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我们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维护和保障。

  

  

  2、2018年1月3日,如皋市长江镇执法局带领众执法人员到我公司,我司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阻拦,并报了110,但是执法局依然在没有任何行政通知的情况下进行野蛮强拆,我司员工在阻拦过程中被打伤入院。在此过程中执法队中某领导声称中央巡视组于1月5日来我司码头巡视,他们就是奉行国家的政策,我公司是第一站,必须要拆掉,没有任何理由。

  

  原文链接:http://www.fzyshcm.com/society/G2014580NT5D.shtml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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