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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财务造假 构建综合惩防体系 重塑资本市场生态

  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频发,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为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从源头上防范造假行为,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追责机制,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市场生态。

  在打击财务造假方面,监管部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措施。证监会近期披露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一些机构甚至被罚没超千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披露了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例,显示出对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为增强打击财务造假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严惩业绩造假行为。意见强调,要推动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业绩穿透、数据真实。

  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17项具体举措,旨在升级惩防财务造假力度,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意见明确要求,要依法从严打击通过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系统性造假的行为,并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

  在实际操作中,监管部门还注重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动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倒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财政部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子对账单、数电发票等多种高频使用电子凭证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从源头上减少造假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各种财务造假手法不断翻新,越来越复杂。例如,业绩变脸、财务“洗澡”、虚假贸易、通过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和票据交易等“空转”“走单”等方式,都可能成为造假的手段。尤其是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这种造假“生态圈”发育后,危害性更大。

  为应对这一挑战,监管部门强调要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此类行为。

  在执法层面,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力度。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重点打击五类行为,包括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此外,监管部门还强调要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通过这些措施,监管部门希望能够在制度层面形成对财务造假的高压态势,提升综合违法成本,增强惩治手段的威慑力。

  在舆论层面,社会各界也纷纷呼吁严惩财务造假,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一些新闻报道和视频内容也反映了公众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强烈不满和对正义的渴望。这些声音与监管部门的行动相呼应,共同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财务造假的良好氛围。

  打击财务造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共同努力,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造假行为,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塑市场信心。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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